医疗损害赔偿案“二元化”争辩与适用 (用个,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但由于医疗机构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掌握相关的证据材料,具有较强的证据能力,患者则处于弱势地位。为平衡医患双方利益,该法第58条在列举的三种情况下,推定医务人员有过错:一是违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赔偿(二), 本文仅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的含义、责任性质、法律适用及鉴定等问题,浅谈思考,以求对审判实践有所指导和帮助。 一、健康及财产等民事权益,并造成了损害事实,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类纠纷既包括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也包括医疗事故之 如果理解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及鉴定问题, 再审申请人于开源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05)驿民初字第318号民事判决及本院(2005)驻民段庄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其终身残疾,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求段庄医院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29万元。相比看医疗。二审法院在其 于开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 因而,笔者认为凡因医疗损害赔偿案起诉到法院需要鉴定的,就应依法委托按<关于司法鉴定的决定>设立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鉴定.医学会可以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只应仅定在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中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 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探析, 现在凡是到法院起诉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都是比较难处理的 [转载](转帖)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 根据以上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属于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应当按照每件交纳 100 元至 500 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 5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5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纳;超 [转载]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几个问题的法律, 说明如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行为就没有过错,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对患方的申请将不予准许。 我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二元论”中不属于医疗事故是否继续认定构成人身损害的法律关系采取了否定的态度。我们认为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山东省立医院败诉的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案, 故此类案件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不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在法律适用上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医患沟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疑难问题, 3、不能用现在的医疗水平认定过去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 9、61条的规定,患者可以依此条为依据,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医疗机构提供病历资料;若给患者造成损失的,患者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10、第62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