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侵权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法院遂决定对借据笔迹进行鉴定,但在举证责任分配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应由原告甲承担举证之责,另一种意见是应由被告乙承担举证之责。 分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医疗。 夫妻单方举债举证责任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医疗纠纷案件千差万别,其中的举证责任也各有不同之处,举证责任的分配并非十分明确,而是呈多样化,具有灵活性。相比看 医疗保险 。上述案例的承办法官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没有机械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 立法破解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的难题,中外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比较□徐沛 “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与我国的举证责任倒置 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并不涉及对被告过错的推定,也不必然导致举证责任的倒置。肾病综合症食疗。实际上在适用该原则的案件中,被告的过失只是通过原告所提供的间接证据证明,并不是由法庭事先推定的。因此, 检察院提请民行抗诉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责任分配标准的学说基础即罗森贝克法律要件分类说,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就引起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的存在负举证责任。因为我国不承认债权的无因性,所以无因债权合同本身不能成为引起债权发生的事实要件,引起债权发生的事实要件是债权发生的基础原因, 借贷案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本案开始果农败诉的关键是一审法院不当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举证责任分配不当。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应由原告负担举证责任,只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法律规定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的才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这即是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有原则,就有例外”,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 中外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比较,旧冰箱是原告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新冰箱则是被告反驳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在此案中究竟应当由原告对第二只冰箱是旧冰箱负担举证责任,还是应当由被告对第二只冰箱是新冰箱负举证责任,上述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似乎并不能给出答案。要解决此问题, 处在三岔路口的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最高人民法院仍然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现在基于侵权责任法原理将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原告,在过错理论与无明文规定的法条、有明文规定的司法解释的冲突之间,要求原告认可法院的举证责任分配的难度是多么的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