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请民行抗诉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案件千差万别,其中的举证责任也各有不同之处,举证责任的分配并非十分明确,而是呈多样化,具有灵活性。上述案例的承办法官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没有机械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 浅谈医疗侵权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二是举证责任分配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推定规则的关键证据是“债权人明知”,该证据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结果。即使债务人配偶能够证明债务系个人债务或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但是,只要债权人坚称不知情,作为连债务发生都不知晓的债务人配偶要想证明“债权人明知”几乎不可能。即便勉强举证, 夫妻单方举债举证责任存在的困难及对策,旧冰箱是原告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新冰箱则是被告反驳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在此案中究竟应当由原告对第二只冰箱是旧冰箱负担举证责任,还是应当由被告对第二只冰箱是新冰箱负举证责任,上述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似乎并不能给出答案。要解决此问题, 正确分配举证责任 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一、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整形失败 。目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 正确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法官错误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其衍生出来的判决导向是非常可怕的,它助长了歪风邪气,导致了做好人好事也难的严重后果。证据是诉讼之王,对法官来讲你给我事实我给你法律,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当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事实情况,法院又认为其不属于法院查证范围或法院也无法查证时, 中外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比较,中外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比较□徐沛 “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与我国的举证责任倒置 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并不涉及对被告过错的推定,也不必然导致举证责任的倒置。实际上在适用该原则的案件中,被告的过失只是通过原告所提供的间接证据证明,并不是由法庭事先推定的。因此, 借贷案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但最高人民法院仍然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现在基于侵权责任法原理将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原告,在过错理论与无明文规定的法条、有明文规定的司法解释的冲突之间,要求原告认可法院的举证责任分配的难度是多么的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