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为何难以“医疗事故罪”被追责-中国青年报, 【内容摘要】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应是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事故罪的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 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讨--《法律与医学杂志》2003年02期, 最新医疗事故罪咨询更多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刑事问题?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数额 ·一级医疗事故至死,可以告医生蹲监狱 对医疗事故罪认定两个问题的探讨- 中国法院网, [摘要]:医疗事故罪主体应严格限于医务人员,医疗单位中的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的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通常在 司法案例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北大法宝--中国最早、最大的法律信, 2011年9月2日 然而,中国卫生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国源律师事务所吴俊律师介绍,法制手抄报。对医疗事故医生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全国范围内不多,医生被判处医疗事故罪的就更少了。 辽宁首例医疗事故罪案件一审宣判-法制网,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 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构成 1、法益 医疗管理制度 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利 2、主体 医务 医疗事故罪相关问题的探讨 - 南昌法院网, 对医疗事故罪认定两个问题的探讨文章作者:医疗文书。李钢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数:1555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 添加时间: 提交:admin 关键词:医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