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无二至,祸不单行。2011年7月31日,突然接到河北保定的电话,是在北京做律师时一位委托人的电话,他说:其弟弟王兵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已被当地中院执行枪决。这位委托人说:“伍律师,通过你的努力和力争,让我弟弟多活了8年,虽然我弟弟已不在人世了,但我从内心里还是十分的感谢你。”这个电话让我心如刀绞,不得不使我回忆起在北京做律师的执业岁月:2002年11月,我接手一个已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兵判处死刑的案件。在二审期间,我对案卷证据材料和一审开庭笔录进行了列表式的通宵达旦的研究和分析,寻找着案件定性错误和事实严重不清的切入点,提出量刑畸重,对王兵不应处死的二审辩护意见。并指出其中地方行政介入,一审将王兵判处死刑属人为因素。人的生命不可逆转,应当实事求是地公正司法。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被告人王兵被反复的3次判处死刑,权和法在时间的隧道里作无谓的博弈。直到200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相比看医疗。对王兵死刑不予核准,发回河北保定中院重审。此刻,我才如释负重。2010年3月,考虑到在京已有12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家乡湖南的怀旧,我异动回到长沙执业。事前经委托人同意,更换并继续委托在北京同所的律师跟进担任王兵的辩护律师。吾以为,既然有最高人民法院对王兵死刑不予核准的尚方宝剑,被告人王兵的死刑改判应当是指日可待。哪曾想到,突然接到王兵早于2010年7月15日已被执行死刑的电话,屈指算来,离开北京不到5个月,我曾经的当事人王兵己命丧黄泉。确实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