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同意书 并非“生死状”,除了担心手术同意书上所说的意外,手术同意书内容的专业化程度更是令普通人很难明白。 在某医院一份普外手术同意书上,有这样一条:手术后可能发生再出血,局部、全身感染,胆漏,胰漏,肠漏或肠梗阻,吻合口漏或残端漏等,以及其他难以预料的病情变化,可能危及生命, 手术同意书医院免费书 手术同意书该签就得签,“丈夫”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导致孕妇母子双亡事件,在京城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在议论医院是否有责,以及“丈夫”肖志军是否涉嫌故意杀人外,也对他所拒签的这份手术同意书本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于手术同意书,没签过的人觉得挺神秘,签过的人恐怕当时都会有吓一跳的感觉, 不要被“手术同意书”吓倒,“首先我们要明确手术同意书不是合同,不存在权利义务的分配和承担的问题,更不是医院的‘免责书’,只是医院履行告知义务的一种形式。”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史向东说。 很多患者担心,一旦手术出现意外,医院会以患者已签字同意,任何手术都有风险, 不要怕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律师谈"拒签"事件:手术同意书不是免责牌 张青松:生命权大于一切权利 医生应当实施特殊干预 王兆峰:特例是维护制度的代价 肖某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责任 张青松:发生悲剧的责任应由整个社会承担 陈志华:手术同意书不是协议书 不具有免责效力 事件凸显改善医患关系紧迫性 政协委员呼吁:"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做法应废止,孙观懋建议,废止手术前要求患方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的一贯做法,可以将手术同意书改作为治疗告知书。魏桥创业人论坛。毕竟患者家属有知晓病情和治疗方案的权利。创业项目加盟。手术前医方应向患方陈述病情,告知医疗方案及其可能面对的风险。医生可让患者家属签订告知书以求理解和配合,从而达到和谐医患关系的目的。 今日关注:医院术前签订手术同意书应废止,不久前,北京一家医院发生因为患者家属拒签手术同意书而导致患者死亡的事件(本报多次报道)。毛群安回应这一事件时说:“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 事件发生后,有些人提出对签字制度进行修改,甚至是取消这一制度,认为签字是让患方承担责任而为医方规避风险。 毛群安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