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4岁有点拉肚子17号去医院门诊看挂水 挂3天后肚子不拉了出现发烧,后继续挂水于22号上午转入住院部再挂水,25号X射线检查没有问题下午加药[阿奇酶素],26号还是挂水但下午5点身上出现发紫发抖现象体温高达40.7度,医生没有重视就用了降温药,27号还挂水到下午2点又发现发紫发抖现象呼吸急促,医生看了又拍X射线片发现肺问题很严重,后进入重疹监护,经过抢救无效死亡。{从17号开始至27号一直挂的是“益保世灵”25号开始加了“阿奇酶素”。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yiliao/2012/0322/198974.html。20号至26号期间有发烧但26号下午体温最高达40.7度。25号至27号3天共拍了5张X射线片子。} 以前规定的是必须先做鉴定才能起诉,现在新的侵权责任法刚颁布,可以直接诉讼不必先做医疗事故鉴定 但新的侵权法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医院承当的不再是过错推定责任,而是过错责任,要由你来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 在下列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最终还是建议你先做鉴定吧,看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到底有没有过错。 找律师后也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但找律师可能会更专业些。 先做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责任是否归属医院,然后再去上诉,不然的话,你先上诉,无法证明死因是医院过错导致的话,还是拿医院没办法的,还是要重新做死因鉴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