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顺产分娩一婴儿,出生后异常,经诊断为左手臂神经丛损伤。患儿目前呈残疾状,主要依靠按摩等康复治疗手段。
已鉴定为医疗事故,病例属于三级戊等,医方负主要责任。
请问这要按照什么标准计算赔偿?是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还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还是两者结合。
知道的朋友请指教!最好列出详细的赔偿项目和计算公式。谢谢!
PS:鉴定为医疗事故标准的,是否应该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来计算? 已鉴定为医疗事故,病例属于三级戊等,听说医疗。医方负主要责任, 那么已经认定医院有过错了,医院责任可以按60~90%算,伤残对应医疗事故伤残等级的十级,可以算出以下费用: 1.医疗费:包括已发生的医疗费,凭据实报;后续治疗费,可以预估10~30%。 2.误工费:婴儿,无。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日期X当地机关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 4.陪护费:住院期X上年度当地年工资。 5.残疾补助金:十级伤残,3年X上年度当地年工资。 6.交通、住宿费:凭据实报。 7.精神损害抚慰金:十级伤残,1年X上年度当地年工资。 上述7项费用加起来再乘以责任系数60~90%(新生儿的事故可以争取到90%),就是可以获赔的费用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