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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今医疗保险的一些思考

时间:2012-04-11 16:13来源:北京刘德华 作者:小光 中国法律网

这几天的走访,农村贫困户的一些情况令我心情格外沉重。而这些贫困人群中,有不少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在我已经走访的14户农户中,其中谭洪猛、谭宗和、廖光炎、廖瑞章、谭洪专、廖光泽等6户家庭因为疾病而变得十分困难。在农村,家中如果长期有人患病用药或是有人得了大病,这种负担足以拖垮整个家庭。

让广大农民朋友感到高兴的是,近年来开始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农民花30元买保险,如果患上了已经纳入新农合保险范围内的疾病,看看创新创业园。最高可以报销5万元的医疗费。但是,仅靠目前实施的新农合,农村许多患病家庭的负担还是比较重,因为新农合报销医药费存在相应的条件和要求。比如,参加合作医疗的患者门诊费用不能报销,对于目前公司对员工没有任何解释和赔偿。只有住院产生的医药费才能按比例进行报销;越往县外、市外、省外的医疗机构治疗,报销的比例逐步降低;报销医药费的程序还不够便捷等等。这些限制条件,医疗。使得一些农民得病后得不到赔付或者得不到及时的赔付。如,有的农户家中长期有人患病,而病人患的疾病又不在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内;还有的村民长期患病,但不用住院,又必须在家长期用药,等等。

因此,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还任重道远,还急需进行完善,在将更多的农民纳入保障网络的同时,还应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作为一级地方党政,我们有义务将这些问题及时向上反映,促使农村医疗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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