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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死人命,医院竟索要天价停尸费!

时间:2012-04-11 20:05来源:爱玛 作者:小白插画 中国法律网
[tag]医院,医疗,致死[/tag]各位好心的朋友:

我于2012年3月27日收到了一条令人心酸的信息:一名产妇(我的一个亲戚)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分娩,剖腹早产生下一名男孩,由于医院未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致使男孩在产后5个多小时死亡。产妇及家属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将医院告上法庭,经过漫长的审理等待,医院被判赔偿产妇元(实际只付10万元)。可是她到医院领取孩子尸体时,医院竟向其索要10.4万元停尸费!还把孩子尸体给私自处理了。连续受到打击精神倍受摧残的她,已经精疲力竭,她不想再打官司,是认命还是向医院讨个公道?只盼社会好心人士给予声援支持!我将他的信在这里发表,希望获得朋友们的支持和帮助,听说医疗。转发一下,声援一下!谢谢了!

--雾锁荷塘

下面是她的信:

2010年10月8日,我的临产期将近,本来结婚就很晚的我,为了安全起见,从我们的小县城来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分娩,我是个已经41岁高龄的产妇,经过剖腹艰难的生下一早产男孩。然而,喜得贵子没有给我带来欢喜,却因此接连不断给我带来了一场场噩梦。

我的孩子在产下5小时后,医院告诉我的家人,孩子不幸死亡。

我是晚了几天才知道这个结果的,惨痛的事实,让我悲痛欲绝。我不清楚孩子死亡是什么原因。本来就是早产,或许孩子有病?可现在我知道医院当初并没有对新生儿做任何体检,甚至没有量一下体温,也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采取相应的特殊护理,甚至连一般的护理都没有。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幼小生命就这样夭折了。我的家人与医院多次交涉未果,只得将医院告上法庭。创业项目?。我盼望着法律还我一个公道。经过漫长的一年多的等待,2012年2月,法院以该医院护理不当直接造成男婴死亡为依据,医院被判赔偿产妇元(实际只付10万元)。法律终于给了弱者一个公正的审判!但是,以一个小生命的离去,领到这一年多后盼来的赔偿金,我怎么也不能从痛苦中摆脱出来,法律的公正并没给我丝毫的精神慰藉。我难过,我呼唤,甚至曾经有过轻生的念头。

老天爷似乎并不理解我的苦衷,围绕这个事件的噩梦还在继续。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使悲剧结束,更大的打击反而再一次降临我的身上。

官司结束后,我的家人到医院去领取孩子的尸体,医院告知要收十一万多元的停尸费。医院按照停尸天数,每天收取200元停尸费,从2010年10月8日到2012年3月12日,计520天,总计10.4万元。

天哪!这是哪里的规定?停尸一天要收200元停尸费?面临如此巨大的打击,这个来自小县城的产妇及家属感到如五雷轰顶。医院护理不当致死人命,因为法院解决纠纷的过程持续一年多,孩子的尸体未能及时领走,却要每天交纳200元的天价停尸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怎么能如此黑心与无耻?莫不是因为输了官司不服气?最后要拿死人当人质漫天要价找回面子?这还是救死扶伤的国家医院吗?竟然黑心到在死亡男婴身上榨取钱财?

然而,命运有时并不同情弱者。对于我们一家来说,更加不可预料、难以接受的还不止这天价停尸费。当我的家人提出先把孩子尸体领走的时候,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竟说:尸体早扔了!真是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不经我或家人的同意,医院竟随意将孩子的尸体处置了!当我们坚持索要尸体的情况下,医院又随便弄出了一个无名死婴来搪塞我们。这个死婴足足有20多斤(公安局已备案),而我早产的孩子刚产下时只有5斤多。显然这是医院弄来一个顶替的孩子。医院怎么如此丧尽天良,把孩子尸体扔了,还要我们交天价的停尸费?天理难容!我们找医院理论,可医院把责任推给了太平间,太平间又推给医院,双方互相扯皮互相推卸责任。我的孩子究竟弄到哪里去了?医院这样的做法实在让我们无法接受,医疗事故致孩子死亡,死后连尸体都找不到,如此对患者不负责任,却还要患者缴纳天价的停尸费,天理何在?我真觉得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不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因为他们没有了起码的人道。

一场场的噩梦,一次次的连续打击!让我精神恍惚,神经错乱。我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就是个想方设法捞钱的社会,如果他真有规定,反正有医院陪我的10万元,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斗的过医院?停尸费交就交吧;精疲力尽的我觉得没有精力了,自认倒霉算了。可转念一想,我的孩子他们给扔了,我凭什么还要交停尸费?朋友们也劝我: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毕竟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医院做事天理难容!必须要向它讨个公道!可是精疲力竭的我真不想再打官司了,我再也没有精力了,只盼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朋友们正义的支持声音!

医院坚持说那个用来顶替的死婴就是我的孩子,停尸费每天200元,还在不断地增加。

现在医院无人接待我们,我们的诉求无人理会。

希望好心人帮帮我吧大家帮忙转贴转贴千恩万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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