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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冒用堂姐身份结婚 如今“离婚”惹出麻烦

时间:2011-07-31 00: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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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在医院进行鼻窦倒脓只能勾着头,一旁的王先生用残缺的左手轻抚女儿让她平静。


    昨日上午10点,合川区合洲医院,王勇抱着7岁的女儿妞妞看病,妞妞被查出患上鼻窦炎。王勇摸出手机,给妞妞的母亲张兰打电话,希望她来医院看孩子,可张兰在电话中回绝了。

  王勇气愤地放下手机,喃喃自语道:“你不是我的妻子,但还是孩子的母亲呀。”

  其实,王勇已结婚11年,但从结婚到婚后生活,他从没和妻子见过面,他甚至称不认识妻子。

  王勇和张兰究竟是什么关系?他的妻子又是谁?重庆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未到适婚年龄商量结婚

  “不懂法,11年前做了荒唐事。”对于这段关系,王勇后悔地说,妞妞的母亲张兰,在法律上讲应该是自己的小姨子,可她和自己生活了11年,而且生了妞妞。

  王勇的老家在合川石塘村,他16岁出门打工,在操作炼胶机时,左手受伤,失去了五根手指,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

  2000年,王勇28岁,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来自贵州黔西县的张兰。王勇说,和张兰相处一段时间后,觉得两人挺合适,便商量着结婚,但当时张兰只有17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没考虑太多,就陪她回到老家见她父母。”王勇说,在贵州黔西县,他向张兰的父母表达了急切结婚的愿望,考虑到张兰出嫁后将面临生育,一家人商量后,想到了“偷龙转凤”———张兰用堂姐的身份和王勇结婚,逃避没结婚就生孩子被罚款。

  妹妹冒用堂姐身份结婚

  “当时没想太多,哪知现在会遇到这么多麻烦。”王勇说,张兰的堂姐名叫张丽,比她大两岁。为了和他结婚,张兰先到当地派出所,自称是张丽,身份证遗失需要补办。随后,她带上张丽的户口补办了身份证,相关信息是堂姐的,而照片却是自己。

  随后,带着身份证及堂姐张丽的户口,张兰和王勇赶回合川,领取了结婚证,在合川和贵州都办了婚宴。婚后,王勇先后在合川摆过鞋摊、开过米粉店,张兰则打零工,在建筑工地上开升降机。2003年,妞妞来到这个家庭,两人感情也一直相安无事。

  “张兰是一直用堂姐的身份生活着。”王勇米粉店的邻居、南屏西路204号刘纱布五金店的刘老板表示,不少邻居都知道,张兰和王勇结婚,用的是堂姐的身份,连她买的摩托都写的是张丽的名字。

  重庆晚报记者希望联系上张丽,可王勇说,虽然和她结的婚,他们从没见过面,也不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张兰也不愿告知。

  离婚”惹出麻烦一串串

  所有人都觉得他俩的婚姻将在平淡中继续,可张兰老家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这种平静。

  “人口普查,露馅了。”王勇说,去年全国人口大普查,发现在四川南充已婚的张丽,在合川竟也注册结了婚。经过商量,今年3月4日,张兰拿着印着自己照片的堂姐身份证与王勇一道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

    “离婚后,因为身份错乱,惹出了一串串麻烦。”王勇说,离婚前,两人说好要再在一起,3月6日,他离开重庆到山西打工,6月23日父亲病重回家,却发现张兰和其他人好上。

  “都是成年人,尊重她的选择。”但王勇说,离婚前,张兰用堂姐张丽的名义开户,将他挣的几千元存在里面,而且自己还给张兰买了保险,但名字写的是张丽,一年交1000元,交20年之后才能取出,“一些钱可能要不回来了。”(文中均为化名)  

  私下离婚协议有效吗

  最让王勇头痛的是,还是妞妞的抚养问题。因为两人婚姻无法继续,他们私下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上面写明孩子的抚养权归王勇,张兰没有抚养义务。

  “万一哪天张兰想要回妞妞,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王勇不仅担心妞妞随时被张兰要回去,还担心张兰毕竟是孩子的母亲,妞妞在成长过程中,她可不可以不尽义务?所有的抚养责任都由他一个人承担?

  随后,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张兰,她不否认用堂姐身份结婚的事。对于妞妞,她表示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孩子归王勇,她不会出钱抚养,对于财产的问题,她表示不想多谈,便匆匆挂断电话。

  只能通过法院

  确认婚姻无效

  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

  王勇与张兰是缺乏法律意识,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因婚姻无效,当然不存在离婚,因此离婚也属于无效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无法律效力。

  虽然被冒用身份的张丽及王勇未犯重婚罪,但张兰与王勇不能离婚,只能解除婚姻关系,即通过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同时,双方共同的财产可申请法院进行财产分割。而两人和孩子有直接血缘关系,在法律上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张兰不能因签订了协议而免责,王勇可申请法院判决,确认张兰应尽的义务。(记者 陈静 贺怀湘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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