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10 分 - 提问时间:2012-02-06 16:28:43
霸王合同合法吗标签:【】 2006年进公司老板一直不给我交保险,2年左右才给我交,我2010年4月离开了公司,后来老板打电话让我回公司,我念在这么多年的情谊上2011年3月我又回来了,回来后老板一直不和我签合同,直到2010年10月还是11月拿出合同让我签,我签后给了老板,老板一直没有把我的那份给我。到了今年2011年12月年底老板更离谱了。 在没有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的要重新签合同,要求我们重新去签,并多写了一条附加条例:甲方半年内提出,应赔偿乙方一个月工资,如乙方半年内提出解除,应退换甲方政府规定的超额部分(我们的工资是2200)意思就是要求退还2200-1310元=890元*6月=5340元。 说如果不签这个合同的话算我们劳动者自愿离职,如果签的话就默认。因为快到一年了,如果不签的话拿不到,也拿不到1月份的工资,所以我们被逼无奈只能签。本来我不打算离职的,由于老板一再压迫我们员工,导致我们没有信心在公司上班,所以提出。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们该赔偿吗?老板不和我们签合同违法吗?并且单方便擅自更改合同,无理由让我们签署霸王合同合法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