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空调外机“挪窝”邻居不满 法院判决拆除

时间:2011-11-18 19:34来源:yanhbj925 作者:leonado 中国法律网
明明有安装空调外机的指定位置,陈某却偏偏将外机“挪窝”,以致遭到邻居的不满而被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陈某拆除安装在邻居张女士房屋处的两台空调外机的一审判决。

张女士的房屋在西侧,和陈某系左右邻居。当年在建造房屋时,建设单位留有安装空调外机的指定位置。今年7、8月间,陈某在安装空调时,却未将两台空调外机安装在建设单位预留的指定位置,学习医疗纠纷处理。而是安装在自己房屋西侧,即靠近张女士的房屋处,距离张女士家的卧室较近。由于空调外机的噪声以及排放的废气造成了影响,张女士几经交涉均未果。无奈之下,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将该两台空调外机搬离。

陈某不同意诉讼请求,称将两台空调外机放置在自家阳光房内,未对张女士家造成影响。另外,建设单位虽预留了空调位置,但无法放置。

法院认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双方系邻居,理应和睦相处,一方行使权利时,学习民事纠纷。不能给对方造成影响。建造房屋时,建设单位对被告的房屋已预留了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但陈某未按规定安装,而将两台空调外机安装在靠近张女士的房屋处,空调外机的噪声等对张女士家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故应拆除空调外机,排除妨碍。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