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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要先小人后君子

时间:2011-11-18 19:57来源:刘亚辉 作者:迷你美女 中国法律网

    租房者要先小人后君子

    来源: 作者: 时间:1970/01/01 推荐房地产律师: 据介绍,租赁不仅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还是一部“租房秘笈”:包含租房常识、提醒、案例分析、合同范本等一系列实用性很强的服务信息,可以指导浏览网站信息的人如何在交易中保护自身权益,降低风险概率。市民在租房前应该花点时间仔细阅读、研究一下理论知识,“磨刀

      据介绍,不仅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还是一部“秘笈”:包含租房常识、提醒、案例分析、合同范本等一系列实用性很强的服务信息,可以指导浏览网站信息的人如何在交易中保护自身权益,降低风险概率。市民在租房前应该花点时间仔细阅读、研究一下理论知识,“磨刀不误砍柴工”。例如案例《出租房空调坏了应当由谁负责修理?》中,要求房客来承担维修责任,房客虽然觉得很冤枉,但最终还是让步了。其实根据《合同法》,“出租人对出租的房屋以及配套设施负有保证质量和正常使用的义务,应由出租人承担修缮费用”,房客就是因为不懂法被房东给“坑”了。

      李叶说,网上信息真假难辨,又没有客观的可识别方式。

      为了尽可能缩小租房者将来看到的房子与信息描述之间的偏差,从上午8点半到晚上9点半,工作人员会对房东登上网的每条信息通过电话核实,一般是信息上网20分钟内。此外,工作人员还会利用专业知识,对房东挂出的出租价格给予合理建议。比如曾有一套新街口附近的60平方米的房源租金500元,显然是太低了,工作人员会建议提价至1500元左右。“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房东和租房者双方的利益。”

      “网络信息随意性大,根本看不出房东、二房东和中介。”

      李叶提醒市民,分辨方法其实很简单,看房产证、土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持原件的是房东,拿复印件的就是二房东和中介。如果是,必须有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为了降低风险,建议租房人看房时可以悄悄走访一下邻居、物管、保安,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可能会获取一些信息。在租房旺季,往往一套房子稍有犹豫就被他人“捷足先登”,有一些“骗子”就利用租房者焦急的心态,提出先交“”一说,并推说“明天给你看房产证”,结果“骗子”卷走定金就“人间蒸发”了,租房者追悔莫及。李叶提醒市民,交定金时一定要把合同签了,虽说定金只是50元—200元左右,但“骗子”一天糊弄几个人,其行为实在可恶。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签合同,网站上有南京市房产局提供的合同范本可以下载使用。尤其是合租更要想得周到些,“先小人后君子”。合同中一定要注明物管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如何分摊,哪些东西是公用的,如果违约该承担什么责任。总之要把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都想到,否则一旦出现纠纷,闹上法庭也是口说无凭。有一位租房者曾告诉她租房亲身经历:两室一厅的房子,二房东住一间,将其中一个房间出租给他,没多久二房东竟然背着他把客厅也出租了,干扰了正常的生活,他很恼火,却拿二房东没办法。如果当初在签合同时写明:“两个房间各住一人,客厅不允许出租”,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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