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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鉴定标准

时间:2012-01-05 14:14来源:徐翎超 作者:精灵小珠珠 中国法律网

    新工伤鉴定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1/04 推荐劳动律师: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GB/T-2006 ) 分级系列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对于上诉状实例。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GB/T-2006 )

      分级系列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纠纷。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学习财产保全申请书。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纠纷。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 mL/min,我不知道纠纷。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μmol/L(8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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