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拒绝还款来源:长城网 作者: 时间:2011/12/19 推荐刑法律师: 12月12日,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恶意透支工商银行信用卡一万六千多元,在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后,仍拒绝还款达227天。 12月8日,工商银行唐山分行银行卡业务中心向滦县公安局报案称:工作人员在信用12月12日,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诈骗案,嫌疑人李某恶意透支工商银行信用卡一万六千多元,在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后,仍拒绝还款达227天。 12月8日,工商银行唐山分行银行卡业务中心向滦县公安局称:工作人员在信用卡日常催收时发现持卡人李某(男,25岁,滦县古马镇人),透支本金人民币元,拖欠逾期时间227天,经多次催收仍拒绝还款。 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原来,李某从工商银行唐山分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额度2万元的牡丹贷记卡,该卡享有无需预先存款即可消费,并享有最短25天,最长56天的免息还款期(取款、转账除外),可在对账单标示的还款期前全部还款或选择最低还款额度方式还款,在透支款项偿还后,信用额度按还款金额自动恢复,工商银行唐山分行规定用户还款期为消费日下月的25日。 2010年3月份至2011年4月份,李某先后多次透支消费、支款共计本金元。工商银行唐山分行委托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催收,私人借贷如何写借条。自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12月8日经多次催收,李某仍拒绝还款。12月12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其对恶意透支信用卡、拒绝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滦县警方依法,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以上内容由 整理,更多相关文章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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