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证据充足法院不肯立案 [标签: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法院] 一人和我借钱不还,我有借条,其身份证复印件,借条上有其住址(被告是外地人在北京住)。但是到了其住所所在地法院要求提供其在此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可是这个证明根本没法开来。然后就想按照合同履行地来告,但是借款合同上面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所以我就到我户籍所在地法院去告,我所在法院告知我自然人之间借贷不能按照原告户籍所在地订立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想确定合同履行地在那里必须有证人证言。而后我找到证人并写下证言说明我在朝阳区给付的被告钱。但是到了朝阳法院却说,证人证言不能证明合同履行地在哪里。仍然不予立案。请问我还能怎么办。总不能跑到外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告吧。那样路费还不够要回来的这点钱呢~ 满意答案 好评率:100% 你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你看纠纷。在起诉书中要求对方承担路费、住宿费。因为这些费用是因为对方的违约造成的损失,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但是您要保留好车票等票据作为您主张的证据。 提问人的追问2011-12-0807:58 除了这个方法别的都不行了吗?刚刚查看到其2010年10月已经被别人诉到法院,能以这个为理由确定被告所在地吗 团队的补充2011-12-0809:12 这要看别人是以什么理由提起诉讼的,不能一概而论。 提问人的追问2011-12-0815:47 请问证人证言不可以用于确定给钱的地址就是合同履行地吗 团队的补充2011-12-0815:51 这要具体分析了。如果证人和你是亲属关系或是其他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法院也有可能不采纳。即便是和你没有利害关系,光凭证人证言也很难让法院相信,因为做假证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单凭证人证言法院不一定会采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