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劳资纠纷法官称用假社保规避限购令有劳资纠纷风险

时间:2012-02-01 04:10来源:RuRu 作者:静灵止水 中国法律网
摘要:●劳资纠纷nba劳资纠纷劳资纠纷案例2011nba劳资纠纷劳资纠纷英文社保纠纷劳资纠纷是什么意思劳资纠纷找谁烟台劳资纠纷2011年nba劳资纠纷

本报记者李松黄洁

随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限购令"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继出台,相关群体购买房屋的门槛明显提高。随之而来,试图通过"假离婚"、"借名"等方法规避房产调控的行为开始显现。《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了获得非本地居民贷款优惠资格,一些人利用"假社保"新手段规避"限购令",纠纷。法官提示,社保作假对行为人而言隐含着高度的劳资纠纷风险。

刘某和洪某是好友,刘某想要贷款买套房可苦于自己不是京籍,也不符合在北京工作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1年以上的要求。出于朋友交情,洪某同意让刘某去社保部门举报自己开办的公司,未在工作期间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然后再由洪某公司按照社保部门的要求为刘某进行补缴,从而获得相关证明,满足贷款条件。

谁知,事后不久,刘某和洪某发生了矛盾,而洪某公司为刘某开具的工资证明、补缴社保证明等恰恰成为了刘某起诉洪某索要工资和补偿的证据。最终,洪某因为无法举证否认刘某的起诉而败诉。

据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昶屹介绍,当前的劳动纠纷中,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并不少见,而通过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保的方法取得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从法律程序上没有破绽,成本也不高,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但不容忽视的是,采用非法手段规避限制也会带来其他法律风险。"陈昶屹说,例如在刘某和洪某的案件中,由于缴纳社保证明往往是证明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而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事项均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在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必然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除了利用虚假劳动关系补缴社保的手段外,陈昶屹说,实践中,企业帮助员工补缴社保后反遭索赔的情况也不少见。

例如,部分私人企业受员工所托,以补缴社保的方式帮助员工取得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较高工资数额的收入证明,从而促成员工在京贷款买房。可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员工往往会拿着公司出具的补缴社保的证明及工资收入证明起诉公司,指称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及拖欠工资,要求补足工资差额。

"这种通过合法形式造假规避购房贷款限制的方法,在给员工非法打开购房之门的时候,也给企业带来了引发纠纷的风险。"陈昶屹说,企业往往选择按照较低的基数缴纳社保,却又为员工出具数额较高的收入证明,这种互相矛盾的做法,事后就会成为企业未按收入证明的基数缴纳社保的证据。

陈昶屹告诉记者,审判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劳动者所在单位不愿出具虚假证明,劳动者就从其他管理不善的企业取得虚假补缴社保证明或工资证明。但劳动者往往忽视,社保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和竞业禁止违约的重要证据。在劳动者与所在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下,其行为将被认为违约,并产生一系列的劳动违法连锁反应。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