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引起过激维权政府职能的缺位 这两天一直在忙,有个好朋友发一则新闻,让我看看能否写点东西。打开网页看到新闻的内容:在番禺一家名为富盛生产显示器的工厂,一名工人在工厂已经辞职,企业主一直没有结算薪水,所以才发生了点燃仓库的天那水的过激行为,讨要自己的赔偿,同时给造成企业重大的损失。 其实,这则的新闻只是当前社会劳资关系矛盾激化的缩影,尤其在年尾几乎每天上演着不同方式的讨薪秀:跳楼的、杀老板、跳塔、挑天桥、集体上访、跪着讨薪、打横幅讨薪的等等方式,为什么工人维权是这么的难?究竟问题出现在哪里?政府的角色又在哪里?而不是媒体报道、时候来处理,为什么就不能事先预防呢?一系列的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得到解决呢? 我们来看看现实中,企业违反法律的行为:随意改变工时制变为不定时、综合,我不知道纠纷。没有给工人提供法律所规定的劳动条件(口罩、手套、机器安全措施、没有岗前培训、产量高),另外通过厂规厂纪来限制工人人身自由(上厕所5分钟,必须戴离岗证),不予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另外拖欠工人工资,尤其是年底或者建筑工人。还有一些工厂依靠压低、拖欠工人工资、延长工人劳动时间、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等方法牟取利润,然而工人的工资只有最低的工资,直接导致工人的工资与企业主相比差距太大。在中国的一个现实:处在最底层的劳动者往往住的最差、吃的最差、穿得最烂,辛勤的劳动却换不来自己所需的物品;而那些不劳动、贪得、黑的,花天酒地,包二奶养情人,子女享受高等教育,吃山珍海味,住别墅开宝马。 显然这几年矛盾越来越尖锐,已经到了不可调节的地步,先是有个人的反抗再到集体的反抗,工人采取不同方式维权,典型的有:刘汉黄杀老板讨要工伤赔偿、富士康跳楼、本田工人罢工、张海超的"开胸验肺"等等展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虽然我国在劳动法律这块,是比较健全的,但是回应不了工人的诉求,也加上各地政府的执行能力很弱,暴漏更多的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 在我看来国家为了经济的发展,过多的保护企业的利益,从而损失工人的利益,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政府在企业和工人的角色应该去平衡,而不是站在资方的一面。 首先,纠纷。很多企业违法在先,工人采取维权行为在后,政府的角色更应该主动的出击,去监督企业,对于不改的企业加大惩处力度,杀一儆百的效果,而不是睁一只眼闭一眼,那么问题会越积越多,一健触发不可收拾;当发现企业违法,政府果断解决处理;在当工人去投诉,政府部门积极处理,而不是不作为;另外,政府加大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保障工人的利益;政府加大巡视力度。 其次,有篇法学论文说工人选择过激的行为,是因为企业主造成,如果早一点解决,那么就没有问题,另外找政府处理时,投诉无门或者时间太长(比如拖欠工资有仲裁-法院-二审差不多半年时间)也是很大的原因。我个人是比较反对以生命为代价的牺牲,在维权的过程中掌握技巧,但是我对采取过激维权行为的理解,当弱势群体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当用法律维权得不到公正的时候,可以想想这个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