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医患纠纷第三方联合调处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启动,该院与五华区司法局、大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成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联合调解室,开始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昆明模式"。据了解,这一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方法将在总结经验后,在全省进行推广。 目前解决医患纠纷主要有3种途径: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但现实中,医患双方自行协商的成功率很低,而患者一方又多不愿采用费时、费钱、费精力的诉讼渠道,至于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在患者一方看来,由医疗主管部门来确定医院是否有责任无异于老子调查儿子,缺乏公正性,不足以赢得信任。 医患纠纷频繁出现于医院而言也是一件相当头痛的事情,让本应全力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息事宁人"。近年来为应对医患纠纷,各地医院想了不少办法,可谓煞费苦心,有让医护人员头戴钢盔上班的,还有聘请民警担任副院长的,但这些招数多是着眼于防范和打击所谓"医闹",而不是立足于对话和调解,效果都不见好,反而有可能让医患关系更趋紧张。 笔者相信,绝大多数医院和医生是能够恪守职业道德的,不会故意把病人往死里治,一旦患者出现意外情况就不分青红皂白将责任都推到医院一方也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但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缺少一种公平合理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尤其于患者而言,缺少通畅的权益保障和救助渠道,故而每有医患纠纷发生,公众往往先入为主地站在作为弱势方的患者一边,这对医院和医生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医患纠纷频现,纠纷。从长远看双方都是受害者。 在此语境下,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就显得必要而紧迫。这虽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但至少给那些不信任官方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嫌司法途径费钱费事的患者家属提供了一个比较值得信赖的维权通道与表达诉求的平台。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协调机构,在医患之间建立了缓冲地带,避免了医患矛盾激化升级,在公平公正性方面也易于得到社会认同。"第三方"作为一个专门的公益运作机构,也有利于降低患者维权成本,提高医患纠纷处理效率,无论对处于弱势的患者,还是对疲于应付医患纠纷的医院来说,都是有利的。可以预见,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医疗机构单方面话语权将不复存在,医患博弈将逐步趋向公平。 在昆明之前,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在处理医患纠纷中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积累了不少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以福建南平为例,该市去年发生了轰动全国的"6·21"特大医患纠纷--南平市第一医院一患者术后突然死亡,家属逼医生向遗体下跪,并索赔80万元。经此事件,纠纷。南平市痛心决心于去年8月组建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一年来共受理医患纠纷百余起,几乎都实现了成功调解。"南平模式"的秘诀之一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医患纠纷专家咨询委员会"中选择1至2名专家咨询或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患者中途觉得这个专家不合适,可以更换专家,这就给了患者更多的选择权,减少了人们对"中立机构不中立"的担忧。 "昆明模式"中有一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也是其他城市"第三方调解"的通行做法。但这一条真正"给力",还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一些欧美国家,法律规定医院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客观上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另一个"第三方"。而在我国,目前不仅个人医疗保险覆盖面低,而且由于缺少强制性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大部分医院都没有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有数据显示,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不到10%。没有医疗责任保险兜底,"当事人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现实中有可能成为无源之水,业已达成调解的医患纠纷恐怕还得走上艰难的"医闹"或司法诉讼之路。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