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医患纠纷--难解的死结如何解

时间:2012-02-10 23:39来源:雾里看股 作者:草根先生 中国法律网
发现广水一医院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患者在医院死亡事例,无一例外引发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的激烈声讨和辩论,不知真相的网民只能根据自己的经历跟帖表达观点,但总有一些讨厌的马甲违心地编造虚构事实,真相纸包不住火,得知后只会让人愤怒,只会让网民对社会公信力严重质疑。

无一例外,凡患方死亡家属必扯必闹,医院叫医闹,不管是不是医闹,总之这个词常常站在自己的角度,想也不想给患者家属戴上了。而患者家属呢?大都有亲属朋友到医院讨要说法,因为双方信息、理解、医疗知识不对等,患方家属坚持认为人死了就是医院的责任事故,不愿意做医疗鉴定,也不会去想到打漫长的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官司,所以在诉求得不到他们理想的答复后,患方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做出种种过激行为,而医院作为国有事业单位,自然不会缺请人手的钱,于是医院的所谓保安甚至常年摆平患方家属的打手出动了,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结果双方互有损伤,矛盾激化。院方人被砍伤了,院方组织医生上访维权,患者家属被打了,患者家属更是如此,其结果是两败俱伤,最后闹到市政府要求政府伸冤公平解决。但患者一方面把最后解决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一方面却又担心政府为着院方说话,往往政府处理调解耗时耗力,而死者家属过激行为又容易招致不明真相群众的议论指责甚至谣传;而院方呢?很多时候都认为自己没责任,不同意院方拿钱赔偿或给予道义上的救助,结果政府协调医院也困难。不是二医院医生护士群体上访抗议政府处置不公吗?

这样的局面一直没有明显改观。我们只有期盼医院医生护士增强责任感,提高水平和技术,减少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但事与愿违,小小的县级医院,还是不断出现恼人的缠人的医疗事件。

如何有效处置医患纠纷,确保社会稳定,以免各级政府心力分散呢?我认为:'

1、政府协调医疗保险单位和医院,仿效坐飞机强制性购买保险一样,凡是入住医院的病人,都必须像挂号一样,由医院代收保险费,以防出现事故时申请保险理赔。

2、建立医疗责任事故处置机制。广水市设立医疗事故处置基金,凡发生医疗事件引发的纠纷,迅速启动基金,随机由死者家属选择异地医疗鉴定专家来广水鉴定,分清责任,鉴定专家对签字鉴定结论负法律责任。

3、市政府成立医疗纠纷处置委员会,根据专家鉴定结论,协调医患双方,做出公正处理结论。医患双方签字认可。如果任何一方拒不签字的,可以申请法院上诉,由司法局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对无理缠访、闹访、围堵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以及其他过激行为的,由公安依法及时处置。

医药分家收支两条线…

一个婴儿在一医院打针死了,孩子家人先是向医院讨要说法无果,医院一口推掉医院责任,将所谓死婴爷爷签字的"不转院,就在一医院治疗"拿出来封堵死婴家属之口,意思是说最终我叫你转院你自愿签字不转院,所以孩子死了院方无责任,死婴家属大横幅、打花圈讨要公道,医院还要动手打死婴家属。哎,是不是患者家属签了字,医院不管咋样都无责任啊?这样的医院谁能放心?

图片lj4oq2dq2qdzoc4.jpg

这位应该是孩子他爸,在那拿个扩音器说明情况!

图片e0otkg1zw14euo1.jpg

在这个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草奸人命"(实为草菅人命)

图片emxy88nfmelczzz3.jpg

图片nyr2zqncrqg9734.jpg

医院里面要出来的车都被堵了

图片ofowkcwoxfovccxr.jpg

图里的这个车的司机竟然在那刷威风不让过就轧过去,出了事不负责,还要现场人作证,最后被现场的人说的屁都不放一个,横不起来了!

双方都要反省,都要理智。

这可苦了这家人!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