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重庆下达2012年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时间:2012-02-12 23:41来源:绿叶 作者:采心 中国法律网

日前,重庆煤监局下达了2012年全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任务,提出了有关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是明确示范区县和矿井的建成目标。在2012年11月底前,要建成涪陵区等6个示范区县和长河煤矿等38个示范矿井。

二是加强对示范工程建设的检查指导。重庆煤监局和市煤管局将严格按照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医患纠纷。适时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是全面总结已建示范工程建设经验。要进一步巩固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成果,全面总结建设经验,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水平。

四是严格执行示范建设工程验收标准。从2012年9月份开始,由区县(自治县)监管部门、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组织初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向重庆煤监局提出验收申请;重庆煤监局与市煤管局组成联合验收组,逐矿予以验收。

五是对示范建设工程实施动态的管理。凡年内发生两起一般瓦斯事故或一起较大瓦斯事故的区县,凡发生1起瓦斯事故的矿井,不再命名为示范区县或示范矿井,对已经取得示范区县或示范矿井称号的将撤销其称号。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