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以结婚一起买房子和家里有人生病为由,3次共象我借款30万并以其父的长寿路房子租用房产本抵押给我且写有借条,现在人失踪了,她的父母都不承认此事,我想打官司向她讨回这笔钱,糖尿病眼病食疗。但是她没有什么固定财产,我是不是要等几十年后她继承父母遗产才能拿到钱呢?那这判决书几十年后还有效果吗????请各位高手指教!!她一直和我说她老板做高利贷的 她因为知道老板底细有老板罪证 老板愿意赔给她钱 她说钱会还我的!但是现在人都找不到了 我只能找她户口所在地!她父母都说不知道她去哪了 也不知道我们的事 叫我自己去告她!而且也不帮我找她的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有证据:借条3份 录音(她妈叫我别报警 老板钱拿回来就给我但没提到30万) 2个我朋友证人 证明她说过欠我钱 老板回来钱给我 她妈妈来拿走我的20万 这3件事。 现在派出所叫我找法院,这不是诈骗,律师叫我找派出所,说这是诈骗!我想请问,这宗案件该怎么处理!1.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立案就到当地的公安分局报案,分局不立案应该给你一个不于立案的决定书. 建议先去派出所报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