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份本人以职工家属名誉在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工作(先在印刷车间,02年转入无极药业软管车间,同属一个单位),担任软管印刷、喷涂(油漆)。由于车间属全封闭状态,长期接触有害、有毒物:天那水、白可丁、涂料(印刷油墨)、松节油、溶剂油120#、93#汽油、及工业酒精。九年临时工,公司不交医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告知其在职业中的危害性,未在车间挂牌警告危害物品防护,告知保护措施,社保只交2年,九年来只简单体检一次,严重违反从事有害、有毒工作的定期体检规定。 鉴于环境中不良接触有害、有毒物,05年患慢性咽喉炎,08年患子宫肌瘤,住院,全部切除子宫,09年6月1日又查出因工作场所所带来的职业病,乳腺肿瘤(癌)。肾病综合症食疗。大量医学证实,苯、二甲苯、天那水、溶剂油属于高度致癌物,目前要求公司给予生活补助,又得不到支持,今特申请劳动仲裁。 1、赔付9年双倍工资(无签订合同视无固定期合同法规定); 2、赔付全部医药费,补交医保,按固定工待遇享有所有福利,追补本人替公司代缴七年社保(归还个人代缴); 3、认定职业病所造成的工伤,弥补因住院和体弱修养所支付的赔护费、营养费,及按国家规定伤残工资支付办法执行; 4、器官造成精神损害,精神赔偿金。(子宫,右乳全切除); 要求收转正式工,以正式工名誉同工同酬(已在公司工作九年)。
请问: 以上请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到什么地方申请?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最好是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跟司法鉴定机关咨询下.现在就是取证比较难了.
另外你可以上子宫肌瘤患者的网上家园——99子宫肌瘤网,了解子宫切除后的保养以及女性健康的相关信息,有专业医生可以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