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个紧要的事情想和您请教,希望您尽快答复我一下,先谢谢了。 我是外地来京工作的青年,于2011年在北京西三环整租了一套房子,是和该房子的房东直接签订的协议, 协议是仿照公司的模板,租期一年,2012年6月到期。我一个人难以支付过多的房租,得到房东 的同意后,就找了几个人一起合租,并以我的名义和合租的这几个签订了同样的租赁协议。(合同里的违 约金写的是房租金的200%) 2012年2月的一天,房东突然打电话来说家里有事急需用房,需要我通融屋里的几个人在一个星期内搬走 。她家里出了事,我和大家协商后都很理解,在我的劝说下就同意搬走了(现已搬走,房东已入住)。我 把所有的房租预交款和押金也都给这几个人退了回去。屋里其中两个退剩余房租和押金时也明确说明不要 了,也把当时签的合同还给了我,其中一个人和我又签了一个证明收到款和的收据。另外 两个先同意不要违约金,在我交付他们剩余房租和押金后感到不服,又想按合同要违约金(房租金的200% ),甚至拿走房子里的房东物品做要挟。因为当时我和这几个人都沟通好了不要违约金的,所以才顺利搬 走了,事后我都和房东把事都办完了,他们又反悔了。现在如果他们这几个人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对 ,麻烦您给我指点一下。尤其是已经结算清楚房款的把合同已经给我甚至签了结束合同的字据的人,还有 资格起诉我吗? 另一方面,我们当时在这个房子里住的主要原因是所交的租金都比较合算,所以都不愿意搬,搬出完全出 于对房东的同情。尤其是我,其它几位每月分摊房租金后我自己需要补交的就很少了,而现在新找的房子 需要付出很大的费用,所以才提出要补偿的事宜。想知道糖尿病食疗菜谱。之前房东也说了他和我签的合同,所有事只面对我,本 来合同里规定的是违约金是两个月的房租金,他几经乞求我,最后我也答应让他给我自己补偿一个月房租 的钱。这个钱给我之后本应该事情就算清了,结果房东又和屋里的两个要违约金的人联系上了,也不知他 们是怎么商量的,现在房东非要让我把此前给我的这个补偿金补给他们几个人,这样一来,即使按合同办 事,因为我交的租金少,按合同补偿完了我就等于完全没有了补偿,她们双方反倒都各有所得,房东得到 房子,其它的人得到了违约金。我觉得给这几个人违约金是应该给的,但是我的补偿金在哪里?是不是房 东除了给他们违约金之外还应该给我做一些对应补偿,现在的这个补偿我已经接受了,是不是就不应该再 和我要了,这个情况您看我该怎么处理?或者我要求继续执行合同住到期,可以吗? 写的比较凌乱,麻烦你仔细看下,给我尽快做个答复。拜托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