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和难点,
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的利与弊 由于当前医患关系紧张,恶性医疗纠纷频发,在各地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不少地方纷纷成立所谓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试图通过民间调解的形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对立,控制社会矛盾。但是,经过一段
[转载]我国目前医疗纠纷鉴定和处理之我见, 教唆、胁迫他人干扰医疗纠纷处理;(二)非医疗纠纷当事人、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等无 直接利益关系者参与医疗纠纷处理;((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3名代 应探索更多的化解医疗纠纷的渠道, 只有在明白了什么是医疗纠纷,才能采用合理的方式去解决。法制进行时。有资料统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平均上实际上,医疗纠纷的解决也要讲成本和效益。纠纷。我们固然要追求纠纷解决的公平性(在这一点上司法程序似乎最为严谨),但如果 论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是目前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很大程度上,鉴定结论决定了案件的结果,所以医疗鉴定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侵权责任法》没有对医疗过错鉴定问题作出规定,这也因涉及到鉴定体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公, 调解员由律师、医师和退休的司法人员组成,其启动程序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受理后在1周之内开始调解,1月内结案,可多次调解全面参与了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从而开始了我国第一个由社会团体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第三人的有益探索。 该中心的“调解员 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的利, 大多数是先有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面处理,当处理的结果得不到当事一方或双方认可时,常进而走向司法诉讼的程序,由当地的人民法院接手处理。 无论是以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的形式出现,也无论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出面处理,或者是由人民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