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66岁,7年前得过脑梗塞,恢复很好,没有任何后遗症。今年春天找到邻村的一位乡村医生打通血管的药,无病例,后身上起了一些小红疹子,去县城院看,医生说是带状疱疹,给开了一些涂抹的外用药和打吊瓶的药,打了几天,红疹没有彻底消失,回家后,同村的两位医生都有打了几天,网上创业园。还是没好,邻村的那位医生又给打了三天,结果第四天时,老人就感觉道左腿和左手没有劲,第五天去县城医院CT检查结果,脑梗塞,住院34天,现在左腿和左手不能自主活动,仍然不能自理。请问邻村的医生的行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医疗鉴定结果是邻村的医生打得药不会导致脑梗塞的发生,但是在他治疗皮肤病的过程中出现了脑梗塞的情形,纠纷。他应不应该对给老人造成的伤害负责?(邻村的医生在行医过程中没有处方和病例,创业项目加盟。注射清单,没有收据) 建议你应该先找到该医生,用套话的方式,想知道http://www.5law.cn。最好能秘密录音或让其出具证明,让其承认其确实治疗过你母亲的皮肤病,因为邻村的医生在行医过程中没有处方和病例,注射清单,没有收据,这样的话,就几乎没有证据,然后再于邻村的医生进行协商,当然其治疗与你母亲出现了脑梗塞的情形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确定以上问题的基础上假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不能说你一定能胜诉,因为你的问题中未知的还太多。 1 脑梗塞是梗塞物堵塞脑血管引起的。没梗塞物就不会发生。 2 你们7年前的治疗不彻底。血液中的梗塞物没清除。 3 与医生用药关系不大。谈不上负责任。快治病要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