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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纠纷,是诈骗吗???

时间:2012-03-26 05:38来源:麦田里的稻草 作者:慵懒像只猫 中国法律网
我通过一个朋友(中间人)联系了一个往工地上送混凝土的活,本来定好的是2000方一结帐,可是现在送够了2000方,他却迟迟不给我结账,总说等等,不过我听说工地上已经给他结完帐了,而且好像他给工地的价格比我给他的价格要便宜,我认为他一开始就没打算给我钱,这属于诈骗吗?还是民事纠纷,2000方就50多万,我该怎么办啊?我查过了,他的名下什么财产都没有。请各位老师帮帮我吧!谢谢!!!
这没有构成诈骗罪,是民事纠纷。 如果是你跟工地方定的合同,而且是签了合同的,那么就比较简单了,否则只有准备好证据起诉了。。 后一种情况你只有详细咨询律师了,,所以只针对前一种情况提供一点意见: 对方的行为是合同违约,没有履行给付价款的义务。据你的描述,案情比较简单,事实证据也很清楚,所以你可以自己,(当然最好是委托律师了),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其付价款。对方如果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没有清偿债务,又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他在15日内提出了书面异议的话,就只有走诉讼程序了,不过按你所说,你的混凝土又没什么质量问题,,事实那么清楚,案情那么简单,你是赢定了的。 关于你说的他名下没有什么财产的问题。你知道教育项目合作协议书。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他应当是个包工头之类的角色吧,,他不会白给房地产公司干吧,房地产公司应当会给他酬劳吧,,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法院还可以调查他在银行、信用社等单位的存款、并执行他的存款。还有他如果有多余的房产,或者他居住的房子很奢侈,远远超出了当地的平均生活标准,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当然,如果他是个负翁的话,你就只有自认倒霉了,,等他啥时有钱了在申请执行吧。
民事纠纷直接起诉他就可以了准备好证据
你好 你给对方的工地送混凝土,如果跟对方工地已经订立了合同的,则可以直接要求工地向你支付价款。 工地擅自将价款给中间人的,则应当向你支付价款后,再向中间人追偿。
一、您和中间人之间是有合同文本?五十多万的生意还是签订了合同比较保险的。 二、中间人同工地上是代理关系还是居间合同?也就是问施工方是否知道您是混凝土的供货方。如果中间人同施工方是代理关系,那么您可以向施工方主张货款;如果是居间合同,厂房租赁合同范本。那么中间人应该只抽取佣金。 但是如果是您将混凝土卖给了中间人,中间人再转卖给施工方。那么您就通施工方一点法律关系也不存在了。只能请求中间人支付货款。 三、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首先,不能证明中间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要证明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也有难度。 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因此,您需要最好的方法就是确定中间人同施工方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从而能够向施工方主张权利。
不构成诈骗。 属于民事纠纷,直接到法院起诉。
属于民事纠纷,您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直接去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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