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外贸代理实务运作的基本方式

时间:2012-04-01 13:30来源:爱笑的我 作者:QiQi 中国法律网

  外贸代理实务运作的基本方式

  根据实务运作的经验,一般具体的外贸代理交易过程是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来进行的。该规定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了代理人、被代理人以及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互在交易过程中的关系。其中,内部关系是外贸代理公司和国内企业之间的委托协议,外部关系是外贸代理公司与外方第三人之间订立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听听白手起家创业点子。两个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彼此互不相属。然而,民事纠纷在线咨询。现实的操作往往是被代理人也参与到进出口合同的协商、订立之中,创业人物。外方一般实质上知道被代理人的存在,也清楚合同的实质履约人。妇产科医疗纠纷。甚至出现了“外贸逆向代理行为”,即由被代理人与外方第三人以外贸公司的名义进行磋商谈判、订立合同,组织货源或提供自己的产品,替代外贸公司办理进出口的手续,交货结算,并向外贸公司交纳约定费用。

  这种运作方式明显不同于行纪行为,与英美法系一般所说的不公开被代理人身份的代理行为也不近相同,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和规范的复杂性。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