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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钱衡量的亲情作者: 时间:2008-03-27 查看(527) 评论(0) 一个遗产继承的案子。发生在祖孙两代人之间。 母亲死后的遗产继承问题。 前半段其实挺好,皆大欢喜的结局,谁知道不是结局。 一位母亲死亡,没有遗嘱。根据法定继承,由这位母亲的、母亲的父母三人共同继承。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都同时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自己的份额,由儿子也就是外孙一人独自继承大约六万元左右的遗产。同时,外公外婆就放弃继承的行为还去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谁知道,两年以后,陡生变故。外公外婆突然发现,已经死亡的女儿生前其实买了不少的股票,农村房产纠纷。而外孙,竟然将这些股票偷偷变现,对比一下大学生入伍体检。大约九十多万元。 得知这个消息后,外婆什么也没有说,算了,反正是自己女儿的骨肉,就给了他吧;而外公,却不干了,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将那些股票变现?于是,要求外孙将这些股票中他应该继承的份额分给他,外孙不肯。协商未果,于是最终到。 想起昨天的电视剧中,说爱情其实也是有价的,在某种程度上,只要你有足够的钱,你就可以买的到爱情。也许,也是有点道理的。 本来,在这个案子中,如果没有发现后来的股票,祖孙三代人,肯定会其乐融融。因为外公肯定认为自己与外孙的亲情,怎么着也值六万元,所以,在六万元的范围内,他愿意放弃。但是,你知道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意见。后来,也许是因为外孙偷偷变卖感觉到的背叛,他开始认为,自己与外孙的亲情,无论如何也值不了三十万元,所以,最终选择了起诉。 原来,亲情,爱情,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真的很悲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