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2006年)8月初离职那公司,但没有提前三十天提交离职申请书,公司没给我工资,我于9月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2月份裁决书下来了,公司要赔我工资,公司因不服劳动裁决,于2007年1月份到法院上诉,但上诉的诉讼请求不只劳动裁决的要赔我工资的内容,还增加了2条:1、说我违约劳动合同要我赔偿10万 2、说我违约保密协议要我赔偿20万元(保密协议上的内容没有写明对我离职后进行相应的补偿),因我现在在那公司的同行上班也给他知道了,我在现在的公司上班时以前的老总的一同事来到我们公司看到我在现在的公司(以前公司同行)工作,因我12号就要开庭了,我怕到时对方在法官面前说我违约保密协议去同行上班,到时对方这样问我不知该如何答,现在对方也只有是以前的老总和一个同事看到我在现在的公司上班也没有实体书面上的证据,主要想问下大家到时如果对方说我在同行上班我是要认还是不认???如何答才是最合适.麻烦各位专业人士为小女子解答,小女子感激不尽!!!!!
问题补充:说明一下,我不是同时在两个公司上班,我是不在以前那公司上班了后才去现在的公司上班的,想问下我应该如何反驳对方会更好呢???
二楼的谢谢你的回答,但你所说的我都知道,我现在想问大家的是以上的问题!!! 我觉得不承认在同行上班为好,因为对方没有证据,即使有其他证据,你不承认这个事实也没有不利后果。对方和你的合同中有保密条款的话你应遵守,但并不是不许在同行业从业,如果合同禁止你同行业从业,对方应给你补偿,如果没有补偿的话,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纠纷。如果你在公司有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可以不提前三十日辞职。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如欠工资,强制加班等。 首先您应当尊重事实,其次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这样的规定。所以,如何处理,您自己进行判断了。 建议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 给几点建议:法律原则之一,谁主张谁举证,他如果要指出你违反保密协议去其他单位工作,你可以让他举证,如拿不出确凿证据(书面的或者录音、影象资料等),可不予理睬。 不用太担心啊!法律是讲证据的,法院也是要以法律事实为基础判决的!你所说的情形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的了,一般有些特殊行业会有同业禁止的要求(有的单位也会在签劳动合同时要求签同业禁止的协议),不过处于公平原则的考虑,一般会给与履行义务者一定的补偿的! 你们公司主张的违约赔偿问题,赔偿数额不是他说的算啊!会综合考虑所签的劳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对方是要举证的)!至于所说的违法保密协议赔偿20万的是要看你们之间是否有此相关的约定?具体约定的数额如何?否则的话对方只能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为由另行起诉! 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处理好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