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保护谁? 声泪控述判决不公,申诉无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王国伟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强判原告王国伟换肾。2004年该案判决至今,原告王国伟不服该不公正判决,年年申诉,年年失望,八年啊,曾经鲜活健康的生命每时每刻经受着被告医院造成的肉体伤害、更承受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不公带来的、无尽的精神痛苦和巨大的经济压力。我们试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何以如此无视宪法、无视共和国公民生命健康和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判决不公,民生何在?申诉无门,法定婚假有几天。民声何在?强判换肾,人权何在?法典失信,公信何在? 苍天怜弱,百姓苦命,强权弱势,法应公正!!! 今开此博客,旨在社会关注该案有悖宪法的不公正判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看到的是法律保护强势地位的公权利,宪法赋予共和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被无情的剥夺!这是民之悲哀!!!有法可依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一纸空文,这更是国之悲哀!!!法而不公,法则失信于民,理若失辩,律则不在人心,申而无果,民何息诉服判! 1999年发生医疗事故至今,岁月整整过去十二个年头,可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啊,原告王国伟希望天天快乐健康的生活和工作,但如今却病痛折磨,伤痕累累,为生命的存在而奔波,有时真想撒手人環,但想到年迈的母亲和尚未成年的小女,只能告诉自己要坚强的活着。医疗事故那年原告王国伟三十二岁,人生正是当年,酷爱艺术多才多艺正谋求有所建树时却因医疗事故戛然而止,心中的悲痛无法用言语表达,可是2004年在“王国伟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审理过程中被告医院篡改病历,提供伪证,解除劳动合同。颠倒黑白,尽其所能,用尽手段,使事实清楚的诉讼一波三折,从昭通中院一直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尽艰辛,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赔换肾,唉,天理何在哦!原告王国伟要生存、要生命健康!如何更好的生存、生活和选择何种治疗手段,原告王国伟有选择权,更重要的是作为原告,该医疗事故的受害者理应有生命健康得到保障的权利,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恰恰剥夺了原告王国伟的生命健康权,使原告王国伟更进一步的深受打击,精神几尽崩溃。随后八年时间原告王国伟边治疗边申诉,却没能改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其间,2008年该院在全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尽快处理积案时才发了份“驳回申诉通知书”。该“通知书”让原告王国伟“服判息诉”,这种有违公理,违背宪法,侵犯人权的判决怎能让原告“服判息诉”!!!再后来的申诉便杳无音信,至此,申诉无门再次将原告推向绝望境地。 今天在这里向广大人民控述原告王国伟的遭遇,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支持,能使该案得到公正的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