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外和解接触中,开始时邹高才兄弟很不配合,袁路程几次找他们协商,都不欢而散。不得以于2010年1月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邹高才兄弟及包工头三人赔偿原告医疗、误工、护理、伤残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7万元。房地产开发。同时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用。此案由洋溪法庭受理,袁路程垫付诉讼费80元。法官在充分了解情况后,也同意袁路程的意见,认为本案宜调不宜判,这样,虽然叶佑平得到的利益会少一些,但可能比判决更能得到实惠。因此,在之后的审理活动中,也榜上破例提前介入,在根据原告申请进行先予执行的同时,着力做被告方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承担责任,力争调解结案。2010年4月24日,叶佑平的伤残情况经娄底市梅山司法鉴定所评定为二级伤残,并需终身医疗,护理依赖。根据这个鉴定,叶佑平可获得赔偿的依据更为确凿。但被告能有这个支付能力吗?这个损失计算清单一经法庭转交给被告方,邹高才就立即卷起铺盖去长沙打工去了。看着云南刑事辩护。声称他自己已经山穷水尽,法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杨理元则关了手机,根本无法将人找到。面对这个情况,袁路程没有气馁,他继续做双方的工作。对被告方摆事实讲道理,指出他们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并告知被告方叶佑平的家庭已接近崩溃的事实。对原告一家也分析被告方基本情况,几位被告目前确实没有这个支付能力。少得虽然不如多得,但多得还是不如现得。经过慎重考虑,原告方在后来一次调解时,提出了只要被告赔偿三十万的要求,后来又提出除了医疗费,要求被告还赔偿二十万。被告邹高才兄弟则通过他的亲戚,表示除了已经支付的医疗费,愿意还支付十万元。双方的距离慢慢缩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