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一看守所 蔡律师 深圳市第一看守所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抓走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此时,很多当事人误认为家属或亲戚可以去看守所探望当事人,因为犯罪嫌疑人处于刑事侦查阶段,所以只有民警和律师才能到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家属或亲戚是不允许探望的。家属或亲戚应该为他委托律师,因为这时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鉴于我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和现阶段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时有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的状况,我认为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时间越早越有利于案件最终的处理。 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37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一九九三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事务部负责人。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卓越,共代理千余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成功辩护了多起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长期职业过程中提倡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保证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以精湛的专业、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审判阶段(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深圳市第一看守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