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把握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条件。坚持严格适用原则,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轻伤害或交通肇事,但未能解决好民事赔偿的案件,不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听说刑事。同时,充分保证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知情权和选择适用权。该院在受案后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告知被告人、被害人适用简易程序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被告人、被害人不同意适用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严格把握派员出席法庭的简易程序案件类型。简易程序案件是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的案件,为强化对简易程序案件的监督工作,明确将新罪名或新类型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案件在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时,必须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严格把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证据标准。对所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复核主要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完善薄弱证据、固强关键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能因程序简化而降低证明标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白癜风,必须书面提出量刑建议,与起诉书一起送达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