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医疗保险合同履行中若干法律问题

时间:2012-08-24 05:42来源:落霞阁主人 作者:小秋 中国法律网

  医疗保险合同合同的一种类型,是一种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合同之一。这种过去几乎没有过的合同形式,随着医疗保险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逐步走入了经济生活,并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医疗服务机构,主要涉及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和参保职工三方面的关系。它不同于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合同时,除应遵循合同的一般原则外,必须强调;国家责任、注重社会公德,做好信息管理,确保参保人员的利益,达到“保障医疗、控制费用”的目的。

  医疗保险合同是法律手段在劳动关系中的具体运用,他对于协商医疗保险各方面的关系,创建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疗保险体系,保证基本医疗、控制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应遵循的法律原则问题

  1、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的原则: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定,并与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签订合同,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下称《暂行办法》),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必须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要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体系的建立。三是要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竞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四是要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合理引导患者更多利用基层医疗服务。五是要兼顾综合与专科、中医与西医,合理布局,形成网络。

  从法律意义上说,定点医疗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对其进行资格审定后,依《暂行办法》规定而设立,是为参保职工服务的一项具体举措。若在设立中存在违反《暂行办法》规定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将承担行政不作为的责任。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服务和管理工作,接受劳动保障、卫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将按《暂行办法》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原则及实施原则:

  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用法律武器来为改革保驾护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而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原则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目的是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