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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之01]故意杀人罪(原创)

时间:2012-08-30 19:10来源:泡泡鱼 作者:执子之手 中国法律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本罪的主体为自然人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对此应注意以下三点:(1)非法,即违反国家法律的不法行为。如果是依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则不构成本罪;(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为作为,也可以为不作为;(3)对象限于有生命的自然人,包括刚出生的婴儿和即将寿终正寝的老人;既包括身体健康的人,也包括病入膏肓的人。
胎儿和尸体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但将尸体误当成活人加以“杀害”的行为,属于事实认识错误,应按故意杀人罪(未遂)处理。3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行为人的动机不影响定罪。
4本罪在处罚上应注意三点:
(1)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杀人或者杀害多人;杀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等。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义愤杀人;因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而杀人;“大义灭亲”的杀人;帮助他人自杀等。
(2)根据刑法第5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应从重处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构成本罪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死亡构成本罪的;虐待被监管人员致人死亡构成本罪的。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自残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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