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票据业务知识学习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3、商业汇票按照不同的承兑人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4、银行汇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无地域的限制; (3)对申请人没有限制, 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 (4)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仅限个人使用); (5)可以背书转让; (6)付款时间为1个月; (7)现金银行汇票可以挂失; (8)见票即付; (9)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 5、商业汇票的特点:
(1)商业承兑汇票: ①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②付款人为承兑人; ③出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付款人; ④付款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 ⑤可以贴现; ⑥可以背书转让。
(2)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①无金额起点限制; ②第一付款人是银行; ③出票人必须在承兑(付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④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 ⑤可以贴现; ⑥可以背书转让。 票据的使用可根据公司业务具体情况选择结算不同票据。如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等有效票据遗失可以开单位证明直接到银行办理挂失。 在此同时,应特别注意: (l)如果遗失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申请挂失止付应提交汇票挂失申请书(可以用汇票委托书代替),并在凭证备注栏内写明“汇票挂失”字样。如果在银行受理挂失以前,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以前,汇票金额已彼人冒领的,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持票人一旦发现汇票遗失,应尽快申请挂失,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http://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724/436695.html。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2)如果遗失了注明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通知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收款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求这些单位或个人协助防范。因为这类汇票遗失后;银行不办理挂失止付。 (3)如果遗失了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不能到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因为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无法确定被背书人,银行无法挂失,兑付行和签发行都不予协助防范。因此,这种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认真保管好汇票,切勿遗失。 银行汇票遗失后,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实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的,可以由汇款人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 银行本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这几种票据分别都有绝对记载事项,应特别注意: 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姓名。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它们在做帐时应收(付)票据的划分是:
我国,除商业汇票(需要承兑)外,票据。大部分票据都是即期票据,可以即刻收款或存入银行成为货币资金。不作为应收票据核算。 因此,商业汇票归入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归入银行存款科目,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归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务必切记: 银行汇票无条件支付, 商业汇票想付不付, 支票见票就付, 银行本票你还未收到他就已经支付。 特别强调的是:银行要收保证金来确保风险可控,如LC,银行开出LC则意味着银行承担付款责任,如果开证申请人到时候没钱,则银行还是要付款的,这个风险一般来说银行要求申请人交保证金来规避。 保证金不一定全交100%,也可能50%,这主要看开证申请人的信用度情况有银行的决策机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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