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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税收”加剧分配不公

时间:2012-09-02 11:22来源:水梦灵 作者:铜铜麻麻 中国法律网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刘胜军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近日,《人民日报》罕见地“屈尊”与《福布斯》中文版主编进行辩论,而且辩论对象是《福布斯》2009年推出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单,该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

《人民日报》对《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质疑包括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最高边际税率适用范围很小等,并指出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中国税负并不高。

但是,《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包含了纳税人对纳税负担的实际感受。决定纳税人痛苦程度的,不仅有税收的高低,更重要的是税收的用途。通俗地讲,如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的不满程度会低于“取之于民,你看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用之于少数人”。

笔者以为,公众情绪的不满,不仅仅针对税收负担,而是包含了复杂的制度变量。

第 一,税收制度不合理。以个人所得税为例,白领阶层成为纳税主体,而企业家、富豪则很容易通过少拿工资、家庭成本列入公司账户抵税的方式避税。在房价飙升的 一线城市,“白领贫困化”现象已经相当突出。此外,中国在基尼系数达到0.5左右(与美国相当)的情况下,迟迟不开征遗产税、资本利得税,无疑是纵容了收 入差距的急剧扩大。

第二,高房价问题的实质是政府变相征税。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房地产相关产业对GDP贡献高达三成,而卖地收入更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收入来源,一些 城市甚至占到财政收入一半左右。在多数国家,私有土地是公民最重要的财产,而中国的土地国有制度则为地方政府创造了源源不断的财源。百姓买房,也只能买到 70年的土地使用权。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在十倍以上,甚至高达几十倍。结果,白领沦为房奴。

第三,央企垄断对公众多重掠夺。央企垄断涉及石油、电力、通信、金融等很多关系公众日常生活成本的领域。首先,垄断降低竞争效率,导致高价格,侵蚀 公众福利。其次,由于公司治理的难题,国企本身必然是管理低效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发现,2001-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积获得利润总额为.8亿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68%,但这些利润主要来自国企享受的种种政策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成本和土地及资源租金等),若还原真实成 本并对垄断所致的超额利润予以扣除,则2001-2008年国有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再次,央企的利润不会像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所说的那 样成为“全民储蓄”,而是会沦为少数人的馅饼。2008年垄断行业员工占全国就业人群8%,而工资却占全国50%。最高行业平均收入与最低行业平均收入的 差距的高达15倍,创造了世界记录。央企,已经成为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源泉。

第四,法治不彰,导致公众再次被掠夺。由于司法体系缺乏独立,加之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在利益的裹挟之下,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层出不穷。结果就 是导致环境污染失控、食品安全防线完全失守。这些因素都会通过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最终提高公众的生活成本。这就是经济学上的“外部效应”:企业把生产成本 通过污染环境的方式转嫁给社会公众。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企业对工人安全防护投资不足,导致大量职业病(如尘肺病等)。结果,工人辛苦多年的积蓄还不够看病 的,这显然也是对工人利益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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