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第二条规定,必须查禁的赌博范围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该条例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同时,《条例(草案)》还明确了不以赌博论处的几种情形。例如,《条例(草案)》第十四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这些“不予处罚”的情形,通俗地讲就是指娱乐性质很强的“打麻将”、“打扑克”等形式,但麻将牌“推锅”不在其中。此外,亲属以外的其他人“打七”“斗地主”,则要结合条例中对赌博的查处标准进行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另外,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如果不抽头渔利,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不以赌博论处。 课题组表示,亲属之间带财物输赢娱乐虽然不予处罚,汇票的转让。但绝不是提倡这种行为。为此,《条例(草案)》还特别规定:“未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数额不予处罚的赌博行为,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权制止,并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此规定的目的,是尽量减少赌博行为的生存空间,引导群众采用健康的娱乐方式。 赌博行为分不同档次查处,“赌注较大”界定为50元以上 如果确定是赌博行为的,将如何查处?《条例(草案)》划分了不同的档次:最重的是刑事处罚,主要针对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或者开设赌场的行为;其次是强制性教育措施(即劳动教养),主要针对屡教不改的违法犯罪人员;第三种是治安处罚,包括拘留、罚款。《条例(草案)》第九条规定,有三种情形之一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三种情形分别是:参与赌博人数在10人以上不满20人的;参与赌博,赌注或输赢金额巨大的;六个月内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资金或者其他条件三次以上,或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的。 课题组还发现,对棋牌室中隐藏的赌博行为打击难度较大。例如,古交市现有棋牌室135家,其中无证的67家,证照不全的68家,大部分是20元一“锅”。据了解,之所以定20元一“锅”主要是有关部门曾在2005年联合下发了规定,一次赌注超过20元可认定为赌博违法行为。棋牌室为逃避处罚,要求打麻将均为20元一“锅”,实际上有些棋牌室暗地里已经超过了这一规定。由于棋牌室众多,赌博者常常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致使公安机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难上加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