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1)三亚行终字第6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陕西省棉麻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红会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唐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郑国胜,该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收效,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北第五棉纺织厂破产,住所地西安市东郊纺织城。 法定代表人刘德林,你知道劳动。该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王海峰,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孟禄,三亚金柏实业有限公司职员。 原审被告海南省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三亚市解放三路。 法定代表人蔡仁武,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林春暖,该局干部。iga肾病食疗。 委托代理人邢福辉,该局干部。 上诉人陕西省棉麻公司(以下简称棉麻公司)因工商企业股权变更登记纠纷一案,不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01)城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1年6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看看劳动。并于7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当庭宣判。上诉人棉麻公司委托代理人郑国胜、马收效,被上诉人西北第五棉纺织厂组(以下简称清算组)的委托代理人王海峰、王孟禄,原审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林春暖、邢福辉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法定代表人唐智、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刘德林、原审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蔡仁武因事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三亚唐南宾馆有限公司是由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5%,原西北第五棉纺织厂占股45%共同设立的。原西北第五棉纺织厂在与上诉人棉麻公司长期的供棉业务中形成拖欠上诉人棉款的事实,为此,经上诉人提起诉讼,陕西省高级法院于1999年4月21日作出(1998)陕经一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进入执行程序。同年的11月25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委托海南海昌会计师事务所对唐南宾馆房地产及在用物品进行评估,确认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总额为1710万元。2000年7月6日陕西省高院下达(1999)陕经执字第18-5号民事裁定书,将原国棉五厂在唐南宾馆拥有的45%的投资权益裁定过户给上诉人棉麻公司,但未办理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同年7月31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国棉五厂列入2000年破产计划。8月28日,陕西高院下发了陕高法(2000)144号通知,要求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从即日起停止受理以陕西钢厂、国棉五厂、陕棉十厂为债务人或被执行人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和执行案件。同年10月12日,陕西高院以(2000)陕经一破字第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西北第五棉纺织厂提出的。2000年11月14日,陕西省高院作出裁定,宣告西北第五棉纺织厂破产并通知上诉人申报债权。11月20日,陕西高院以该院已受理国棉五厂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裁定中止执行该院(1998)陕经一初字第586unINu栘5
岭j5/楀檹
,,V(胅rK.8r鍲坖ec&緽巌u穟+躙-錍X,.l蔸S滜赓>贑鶤行 雫輒乂腌醪_]眊髵姅轚汛?HV顎S騤XJ埚薤r悶jb@0NΜ:Rh)樐齪铉铳徖2怡暄'
鱸FK煉=蕫碩匾K寑=<易衂戂会娻孭<|篿鋈轉鼇"S趤 ]蠊3zm=
癰騫$坵猨Z 鎠l稢:A皆?/T醭:R@>\mb ,訑娭嬀3Je霨_譡щP驯竔榅>葀 8俨>f$茠HO8H,洶R觫僊氄:櫖a禝-!=孻J桕囱仴窑蘠寣M塘悽'+MB鳡r]9嚕鬒賛濔鼺皟2[\鶔霂{.腘?l
V&V} 禗D8 '某酢\鴭]S.= EU諣%胼!溯9B(1K(霊%轒啗5詷椼诐u蕡W腾L{币' R帐"飥6
牞R糺茳ヲ09閙櫀嶮6 眵zG狇!鳸J鴕乩w-8乜76OnY﨔/gs”Cs䅟X刊蟩翎N/洟O痽婾9-SN'媑洐鋼M% G譮妞接U仵1-)8i;P8p觌膯C'緓HFf
)鋃*JJ璔恎 垢氟w
厃)I&り羀/Y9P5桢惷j9}└戲4`r8"9繢[曝<
滝.嵠糽Up繝b+y渣{熹滖枘
瓀-Y;枋
柇{攨樤鄴鉻簳8翦A剪盋覆擴活>蔕廨>w偞`
[@颪迸:RF蠟uf4等,
TE䲢y'唙
Bu p駠rl廆Q
⒎鏧 R6WJ酉俶7/灁+{憳痋<葸@u@燌{|侖1-廂毥\獂螘6ⅰM1幯璌9鹳i}憱'鄑嬣谯@禣+蹕O醅横1N桤$lBb2'屴Q詡]櫏#K$2鵼RZ撠犞峅kd芄M鷃<鵊B+溧賡j"ra41/"4玖尙$燈繻疚A-F摾$,9al]i珀@nQL,缁 莞爟採1)鄽dfaK磪琁@迕?k郭8漛>憘<嘨螵噤~碠欝驛莫('9a啓暹撌]
昷愱}
_膚`捣╁礁e@,巌+~闉榠d运.焁呾欕`:ㄒ勗幣v'o鈏z螕@6螈┱摴v*鮓辷軀,6物矅,Dz篒敠钊_苈煡A'd厍翍謟賉JZ豼.猊/x
)ぽ;j皭8}軭妲盗%鰀慖
﨔"鷄倥盝KL"2谴<覙钷@耩 5eyxl$ L8飒 浯齧:10繟M邾 σL=b_[⺶鐈@?作駦黤 硓鱫A-鈼初?蛋`?饪籿鰊1-堽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