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委员会风生水起。这一全新的复议制度,2011年在全国大范围推进试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要求,2008年8月开始,国务院法制办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今年,这一试点已扩展至全国19省市区108个单位。 试点的效果是明显的。各试点地区(单位)复议量攀升,信访量下降。专家认为,我国官民争议解决方式,正在突破“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格局。 终结行政首长一言堂 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的活动。因为启动这一程序,学会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要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而被审查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因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样,俗称“民告官”。 同是行政机关,上级监督、审查下级,难免“官官相护”,难免行政首长一人说了算。因此,长期以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的功能,一直难有较大突破。直到2008年开始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革,它是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 这项变革的核心内容是:行政复议决定,不再由行政首长一个人或者复议机关的几个人说了算,而是由一个委员会集体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很多来自行政机关外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相对集中审理,审案模式追求专业、独立、透明,改变了决策方式。”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展鑫介绍。 以济宁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为例,这个委员会由27名委员组成,其中外部委员(教授、资深律师等)占比近80%.委员会制度制约了行政机关的长官意志。 三种模式创新运行 从全国看,当前各地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大体有三种:一是将原来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二是部分集中模式,即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使部分政府部门的部分行政复议审理权,目前大多数试点单位都采用这种模式;三是北京、上海的多数试点单位采纳的模式,即保持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不变,通过吸收外部人士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以表决的方式形成案件处理建议意见,供行政复议机关在裁决时参考。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从黑龙江等一些地方的试点情况看,全部或者部分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已成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流模式,代表着行政复议制度未来发展方向。 办案机制力求透明 长期以来,老百姓之所以选择“信访不信法”,是因为问题得不到解决。对行政复议,始终打消不了“官官相护”的疑虑,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维新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案件审理不公开、决策不透明、决策人员全部是行政机关人员,缺乏社会公信力;二是政府部门本位主义严重,存在违法不纠问题;三是人员素质不高、办案质量不高。 为此,国务院法制办今年加大鼓励地方引入听证审理、调解和解结案、提升外部人士对于行政复议决定的话语权等,创新办案机制,摆脱“暗箱操作”。 今年,广东省政府审理的复议案80%以上是山林土地确权与征地拆迁,全部在实地召开了听证会;浙江省涉及30多起国家、省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案,50%调解结案;北京市石景山区还推出复议申请人可直接点名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其案件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制定程序规定,明确行政机关两年内再对行政管理对象进行不利性行政行为的,必须向复议5鴂粐r憉GD$$䦶柞禀鼥K|鑘`楎i/A鱹韤at卼.1: 6=龕鏟`煭喦kw>6E鵊笕邱R5弩14闵蕾轉D^%1b{≧z4g剈蛲傻秙T2倰cs幚7U焊⒓楣陰愻D1騋4#兘7#A鏝)惂 3汪#:U仜衇:挔溬s蓁5岲蓊 糍te鲅d%z褧烨<3鷞" ^G'▄A嗟C*噣⑵}5K'沣+浥t鲞僠*#汏僙"F鴱ЁB葰u 繫 9 ZY2Z穾N鮪芒M'癠_ iw冮x 8wr[y8笭@=犃Tc瀉1熮掚掄居;祧/a0 x&杞鏴H钒垝c#╔錃e箋MIs矔kU忕跟舳]nvc=+濠丫~6匵y 2痉杇返#a绐婂{巺5磨Nt/%~莩瘃崱箍/;k规E^嗆p眣(鷨|鰒丹~26<5'|玝j>徰$O髻辌*7竉誓^GW牅藴%开/@建^P螯*縪O洓嬃餰區7恺韄)U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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