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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当事人的四点小建议作者:林福星 时间:2012-03-23 查看(2) 评论(0) 很多当事人喜欢找什么案件类型都做的律师,本人认为这样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1、 请专业律师,拒绝万金油律师。 每个当事人遇到法律困惑第一时间是咨询律师,由于人缘有限所以身边没有律师朋友,所以自己登门咨询。碰到内勤就说要咨询,结果内勤随便安排一个律师接待。其实律师跟医生一样,医生专业分临床、内科、外科等,专治外科的人内科不一定懂,但对本职外科了如指掌。 2、不要嫌律师费贵、解决问题是关键。很多当事人感觉律师费太贵,打不起官司,其实一起工伤事故小则用人单位得赔偿五七万,大则得赔偿十几万。相对三五千快的律师费来说多得多,以其挑律师费最少的律师还不如关注律师的专业能力,如果找一个不专业的律师则可能失去几万块的赔偿额,如果多付出一小部分律师费请一位专业律师则将多万甚至几十万的赔偿额。赢得官司才是当事人的目的。 3、不要自以为法律规定很明确,无需聘请律师。法庭如战场,离婚诉讼程序。每一句话每一个决定都对整个官司起到关键作用,举证不充分或辩论没到位肯定影响整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一旦判决将无法逆转棋局,毕竟专业律师是经过十几年法学教育并经国家考核拿到执业证的,具有深厚的实践经验。对当事人来说一次法律困惑或许一辈子就一次,但对于专业律师来说,法律困惑只是几百个案件中的一个案件,人生中曾经接过的一次庭审。所以不要以为自己是法律精英高估自己。 4、不要认为律师叫你到律师所进一步咨询是想坑你钱。笔者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法律困惑足够重视的话应该预约律师后到律师所咨询,每一起案件走到需要运用法律维护权益时都有一个来龙去脉,由于律师无法审查书面材料或者全方位查清案件事实,因此很多细节没有查清的基础上给当事人错误的处理方案,这样将维权错误等,因此,建议预约律师后带上材料到律师所咨询。(笔者皆为免费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