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我当时40岁,她29岁.都是刚.她的小孩判给前夫.我的小孩判给我.我的小孩14岁,她的小孩5岁,她的户口还在娘家.认识不久后老是鼓吹我卖掉房子无果.过年过节,他们家的人情我都要去送,和我住在一起,什么都不干,还打很大的牌,但是一分钱都看她的不到.对我的家我不知道劳动人也很冷淡,我家的人情她也不去,强要她去看着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就没有好脸色.2011年3月,他哥在深圳开了一小超市,她去帮忙,1500元一个月.4-5月份的时候再就鼓吹我也去开店,让我把车卖了,我卖了车,借了几万元,去了..我坚持要打了再去开.我们8月回来打了证,11年10月1日,店子开业,开业后的一个月,从她哥的店子断断续续赊了5000元的货,又借了6000元的现金,生意很好,就是不见钱,她也怀孕了,她又在找各种理由要打掉孩子,被我坚决压住听说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了.时不时要,动不动就要去打掉孩子.我累得要死,她还说你不累.3月份,我自己就管钱了,一个月不到,就有万多的余款了.我管钱后她好生气包括她家事实上分居多久可以离婚里人,还打电话给我为什么钱管那么死?3月26日,我们吵架了,我打了她两耳光.她也回她哥那里了.后来我才发现,她把家里的钱全部拿走了.连5元的都没有留.28日跑来说要离婚,29日去打掉孩子,她拿走的钱是营养费,现在我一个人,店子每月的开支都是3000.她说店子她有一半.,要我还他哥的钱,不然她就要搞得我好看!请问我怎么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