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患者 48岁 农村户口 2010-2-21路边行走被后面一辆摩托车撞倒,妈入院检查症状 双额脑挫裂伤 脑出血 颅骨骨折 左脚踝关节扭伤。医疗评估-,由于我妈体质特殊,药物过敏全身皮肤搔痒,停药6-7天,用了7600医生就要我妈出院。(住院16天3月9号) 时状况:患者头疼缓解,全身皮肤搔痒缓解,劳动。生命体质平稳。复查ct后示:你看青岛劳动保障网。颅内出血较前有吸收。医生说好了一半。问法医说有可能定伤残10级 出院:注意休息。左脚踝固定6周后,骨科门诊复查。2月后来院复查ct,必要时来院继续治疗。爸医疗评估3500(刚好用完) 后又到眼科用1600元不在以上评估之列(总住院15天 全休半月) 问题:以下是全部赔偿(以后都不找他了) 大家给个准确的数字 我不会算 1·我妈如果2月复查ct好了,(误工 护理/42元)应赔偿多少? 2·如2月后任需继续治疗,又应赔偿多少? 3·如3月后定伤残10级,又应赔偿多少? 4·加上我爸的,一起又有多少?? 以上对方付8千多,自己垫了4千多元。现对方承认给2万1千共3万行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