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个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问题来源:中国企业商标网 作者: 时间:2011/11/25 商标法律师: 我国《商标法》四十条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用许可的情 形,有的甚至已经发生争议。 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若干法律问题如下:。 一.未注册商标的分类 依据我国商标法关于商标注册程序的规定,劳动。未注册商标可以分为未我国《商标法》四十条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外地办结婚证。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用许可的情 形,有的甚至已经发生争议。 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若干法律问题如下:。 依据商标本身所承载的权利属性,未注册商标可以分为有排他性权利的未注册商标与无排他性权利的未注册商标。前者如商标图样本身属于具有创造性的著作权作品的商标,或者构成商标的文字或图样属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装潢,或者商标图样本身享有肖像权等,即商标本身承载着一定的排他性在先权利。无排他性权利的未注册商标不具备上述特点。 二.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除了烟草类商品外,我国法律目前并未禁止在其它商品和服务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因此大量的未注册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使用,随着我国商标保护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在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实务中,将未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使用许可的情况尚不多见。但是将有排他性权利、且已经提出商标申请但是未获得核准的商标进行许可而发生的纠纷却屡见不鲜。 三.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专门针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做了相关规定,1.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进行使用;2.《商标法》第十条所列出八类标志不应成为未注册商标;3.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不能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2004年9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该办法所称“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既包括注册商标标识,也包括未注册商标标识。同时第六条也对未注册商标的印制进行了相关规定。 四.未注册商标最终未获得核准注册的法律后果 即使是有排他性权利的未注册商标最终也有可能不能获得核准注册,那么就存在着商标许可合同中的未注册商标最终未获核准,或者被确认为侵犯第三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下,法律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
分享到: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