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常见问题剖析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2/04/12 推荐劳动法律师: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相比看劳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当我们作为一个新人进入单位,试用期内我们的权利和工资福利等种种问题该如何去理解、解决?以下有中国法律网小编为你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当我们作为一个新人进入单位,劳动。试用期内我们的权利和等种种问题该如何去理解、解决?以下有中国法律网小编为你逐点分析。 试用期常见问题→ 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你看最新创业加盟项目。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看着劳动。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创业人物。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共6页: 上一页 1 分享到: 上一篇: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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