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劳动保障网 记者日前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凡没有国家职业标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告的职业(工种),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6月30日前,本市将完成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 据了解,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包括有工考委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全面清理本地区、本系统、本企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情况,包括资格设置、资格类别、实施机构、资格相关培训和资格证书发放等。 据介绍,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要停止考试、发证。看看法定节假日指哪些。凡没有国家职业标准,劳动合同范本。属于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应立即停止。对确需保留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需提出保留、归并、调整或取消的具体意见和理由。 对未经批准,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或不按办学许可证规定举办的各种培训;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对强制开展的考前培训、以考试为名推行的各种培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