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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会议纪要

时间:2012-04-28 15:30来源:无悔人生 作者:刘文元 中国法律网

医疗机构赔偿责任比例问题一向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难点,比较复杂,难以界定。如过高,会损害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的积极性,阻碍医学的发展;过低,则受害人不能获得合理赔偿,达不到填补损失的赔偿目的。对该问题可主要从医疗损害后果与医疗过错及患者本身原发疾病之间因果关系,及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过错程度来确定医疗机构赔偿责任的比例。具体如下:学会创业资金。1、患者损害后果与原发疾病并无直接因果关系,而是完全由于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造成,则不论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如何,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患者损害后果与原发疾病有一定因果关系,劳动关系学院。但主要是医疗机构过错行为造成,且医疗机构过错明显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3、患者损害后果与原发疾病有一定因果关系,但医疗机构过错较为轻微的,创业项目加盟。医疗机构应承担同等赔偿责任;4、患者损害后果主要是其自身原发疾病的病情造成,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虽然存在过错,但与患者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较小的,医疗机构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5、患者损害后果完全由原发疾病造成,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虽然存在过错,但与患者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机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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