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劳动保障 >

中国法律网()

时间:2012-07-05 16:26来源:飞翔鸟xxx 作者:琳琳 中国法律网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记者 何巧云一名店主多次留宿 “熟人”,没想到竟惨遭其毒手。1月2日,记者从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了解到,此案在48小时内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2007年12月26日9时许,吴忠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市某批发部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店主张某被人砍伤,营业款及部分香烟被抢。接警后,该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初步现场勘查发现,该批发部地面上有多处血迹,货柜上货物零散,被害人头部、身上有多处伤口,案件初步定性为抢劫杀人案。该局抽调10多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

  专案组民警对现场周围进行细致走访调查,得知一条重要线索:12月25日23时许,有人到被害人张某经营的批发部内购物时发现,张某与一名年龄在25岁左右的青年男子在看电视。民警在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细致询问时,被害人的妻子反映:张某结识一名年龄25岁左右的青年男子后,该男子时常清晨、傍晚出现在张某的批发部内。每次当她到店内时,该男子都假装打电话后离开批发部,形迹可疑。

  办案民警认为:12月25日当晚,在该批发部内,与张某看电视的青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调查得知,家住吴忠市金银滩镇巴浪湖农场的马某,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a/sifa/laodongbaozhang/2012/0704/263391.html。近日时常出现在案发地点,有人多次看见马某到张某的店内闲坐。得此信息后,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对马某的社会关系进行细致调查;一路查阅马某的相关个人资料。

  民警及时将收集到的马某的照片交被害人张某的妻子、女儿及相关知情人辨认。经辨认,确定犯罪嫌疑人马某正是12月25日晚与张某在批发部内看电视的那名青年男子。

   专案组快速制订方案,对吴忠市城区所有的进出路口设卡检查;对宁夏周边火车站、汽车站,以及过往本市的长途汽车进行检查;对马某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摸排;在网上发布协查通报,公开通缉马某。

2007年12月27日17时,在吴忠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吴忠市区金屋大厦附近被抓获。马某对杀害张某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马某交代:2007年12月22日晚,他到张某的批发部打电话,两人因此相识。他因当晚无处住宿,向张某提出借宿的请求,张某爽快答应,留其住宿。自从认识张某后,他多次到张某的批发部住宿,在此过程中产生了杀害张某抢劫财物的恶念。

  2007年12月25日23时许,马某再次到张某的批发部住宿。12月26日凌晨3时许,马某趁张某熟睡之际,拿起店内货柜后边的斧头向其头部、身体猛砍一通,致其当场昏迷。马某抢走批发部内当日营业款400余元、一部手机后仓惶外逃。

  目前,被害人张某在吴忠市某医院治疗,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