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巧云一名店主多次留宿 “熟人”,没想到竟惨遭其毒手。1月2日,记者从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了解到,此案在48小时内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2007年12月26日9时许,吴忠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市某批发部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店主张某被人砍伤,营业款及部分香烟被抢。接警后,该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初步现场勘查发现,该批发部地面上有多处血迹,货柜上货物零散,被害人头部、身上有多处伤口,案件初步定性为抢劫杀人案。该局抽调10多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 专案组民警对现场周围进行细致走访调查,得知一条重要线索:12月25日23时许,有人到被害人张某经营的批发部内购物时发现,张某与一名年龄在25岁左右的青年男子在看电视。民警在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细致询问时,被害人的妻子反映:张某结识一名年龄25岁左右的青年男子后,该男子时常清晨、傍晚出现在张某的批发部内。每次当她到店内时,该男子都假装打电话后离开批发部,形迹可疑。 办案民警认为:12月25日当晚,在该批发部内,与张某看电视的青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调查得知,家住吴忠市金银滩镇巴浪湖农场的马某,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a/sifa/laodongbaozhang/2012/0704/263391.html。近日时常出现在案发地点,有人多次看见马某到张某的店内闲坐。得此信息后,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对马某的社会关系进行细致调查;一路查阅马某的相关个人资料。 民警及时将收集到的马某的照片交被害人张某的妻子、女儿及相关知情人辨认。经辨认,确定犯罪嫌疑人马某正是12月25日晚与张某在批发部内看电视的那名青年男子。 专案组快速制订方案,对吴忠市城区所有的进出路口设卡检查;对宁夏周边火车站、汽车站,以及过往本市的长途汽车进行检查;对马某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摸排;在网上发布协查通报,公开通缉马某。 2007年12月27日17时,在吴忠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吴忠市区金屋大厦附近被抓获。马某对杀害张某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马某交代:2007年12月22日晚,他到张某的批发部打电话,两人因此相识。他因当晚无处住宿,向张某提出借宿的请求,张某爽快答应,留其住宿。自从认识张某后,他多次到张某的批发部住宿,在此过程中产生了杀害张某抢劫财物的恶念。 2007年12月25日23时许,马某再次到张某的批发部住宿。12月26日凌晨3时许,马某趁张某熟睡之际,拿起店内货柜后边的斧头向其头部、身体猛砍一通,致其当场昏迷。马某抢走批发部内当日营业款400余元、一部手机后仓惶外逃。 目前,被害人张某在吴忠市某医院治疗,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 (责任编辑:admin)